一般商业条款 (AGB)

概述

一般商业条款适用于我们与客户之间的所有商业交易。除非我们明确许可,否则我们明确拒绝采用客户任何与之相悖的采购及供货条款。客户下订单即表示接受一般条款和条件,其适用于整个业务关系期间,即使我们在承接个别订单时不再提及该条款和条件。它们也适用于未来的交易。客户既包括法人,也包括自然人。

1. 订单

任何形式的委托书都必须明确表明交易标的。口头补充协议及订单变更须经我方书面确认后方为有效。对于因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包括翻译要求中的信息)存在错误、不完整、歧义或难以辨认而导致的延误或翻译质量问题,我方不承担责任。在无条件确认订单后,若我们随后收到的关于客户的资料未能令人满意,我们有权撤销该订单。

语言培训的特点

合同关系自参与者完成注册且经我方接受之日起生效。教学关系的持续时间取决于双方约定的具体课程或培训内容。我们保留在特殊情况下调整课程内容的权利,并有权因组织安排或其他类似原因调整课程时间或取消课程。

劳务合同的特殊之处

该订单原则上由KERN AG的技术部门负责执行。如果无法提供工作文件,且/或因需要持续进行专业讨论或技术协调而有必要,可约定在委托方(AG)的厂内全部或部分完成相关工作。

即使委托事务是在委托人的经营场所内执行,KERN AG 仍对其实务协助人和员工拥有指令权,特别是进行指导、指示和监督的权利。这不影响委托人在具体情况下就与委托事项及工作成果相关的执行指令作出指示的权利。

2. 由第三方执行

在处理所有业务时,如果我们认为这样做是适当且合理的,我们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我们仅对第三方的审慎选择承担责任。除口译服务和语言教学相关事宜外,客户与我们委托的第三方之间的任何联系均须经我们批准。

3. 产品与价格

所有报价和价格均不作保证。无需另行通知,即可根据实际情况及费用变动进行调整。除非另有约定,否则价格均以欧元计价。我们报价中列出的所有价格均为不含税净价。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不提供付款期限、折扣或其他扣减。特殊服务需加收费用,或按实际工作量计费。

翻译与外语排版的特殊之处

除非另有书面说明,否则翻译服务的报价均按每行翻译的单价计算。一行最多包含五十个字符(含空格)。较长的行将相应地转换为每行最多五十个字符的行。超过三十个字符的未完成行视为完整行。如果约定行价乘以行数所得的金额未超过最低收费标准,则将按最低收费标准计费。公证、外语广告文案的改编、网站及软件本地化、文本录入、排版与印刷、格式调整与转换、校对、加急费,以及术语表或词汇表的创建与扩充,均将根据实际工作量或按约定单独计费。

口译的特殊之处

口译员往返口译地点所需的交通时间,将按口译服务所定的小时费率,在口译及待命时间之外另行支付报酬。产生的相关费用(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由委托方承担。除非合同中另行约定起始地和终点地,否则负责办理相关业务的办事处所在地即为旅行的起始地和终点地。除非另有约定,加班费将按原费用的百分之三十加收。已开始的每小时均按整小时计算,已开始的每一天均按整日计算。

语言培训的特点

除非另有书面说明,否则语言课程所列价格均为每节课的费用。语言课程设有最低学时要求。课程材料、考试、认证及其他附加服务将根据实际费用或按约定另行收费。除非另有约定,对于在我们办事处以外进行的语言培训,语言教师往返语言课程地点所需的交通时间将按实际耗时予以报销。产生的相关费用(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由委托方承担。除非合同中另行约定起始地和终点地,否则负责办理相关业务的办事处所在地即为旅行的起始地和终点地。

4. 服务

我们接受委托并承接的服务,将根据委托书及本《一般条款与条件》进行履行。我们无义务提供超出合同范围的服务。若客户取消订单,我们有权向其收取最高可达约定报酬100%的取消费用及违约金。

翻译与外语排版的特殊之处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我们将提供专业翻译服务。公证、出版、外语广告文案的撰写与改编、网站及软件本地化、文本录入、排版与印刷工作、 格式调整与转换、校对、加急订单、特定术语或词汇表的建立、扩展及应用,或编辑规范等要求,请在委托时及时告知,以便我们进行相应安排。对于客户提供的源文本、模板、信息、词汇集、术语表、术语词典或编辑要求中,以及订单表述中存在的任何不准确、模糊、不完整、有误或错误的信息或术语,我方概不承担责任。此外,若在下单时未说明上述使用目的,或该文本在后续被发布或用于广告宣传,我们概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未进行后编辑,对于由机器翻译生成的译文,恕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需要将工作分配给多名员工的紧急订单,我们无法保证术语的统一性。不得提出损害赔偿要求,也不得扣减发票金额。这还包括因翻译错误或改编不当而导致的赔偿,即由于在下单时未向我们提供相关信息,导致必须重复发布或广告。只有在明确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才会创建或扩展术语表或词汇表。前提是在下单时需提供充分的参考资料,例如术语数据库、初译稿、词汇表或术语表。

口译的特殊之处

在口译服务委托中,客户有义务及时向我们告知口译服务的类型(交涉口译、同声传译或交替传译等)、所需的口译及会议设备、确切的活动地点和时间,以及相关联系人。客户承诺尽早向我们提供相应的培训资料,最迟应在活动开始前一至两周提供;如有必要,还应为我们的口译员在活动地点附近的酒店安排符合其身份的住宿。

语言培训的特点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客户与我方签订的合同包含至少10节45分钟的课程(KERN One-to-One)或20节45分钟的课程(KERN Family),这些课程将在报名表中指定的时间段内进行。儿童辅导课和语言课程每节课时长60分钟,报名时需至少预订5节课,每节课60分钟。一节课至少包含2节45分钟的课程,或针对儿童的1节60分钟的课程。团体课程(KERN Family)仅在报名人数达到至少四人时才会开课。经协商,在提高课程费用或减少总课时数的前提下,课程可改为两人或三人小组进行。委托方有义务尽早——至少在语言课程开始前一至两周——安排分级测试,并将结果发送给我们。我们致力于在课程合同期内安排相同的教师授课。如果因任何原因导致授课教师发生变更,学员无权就此要求退还已预付的课程费用或从中扣除相应金额。

5. 交货期限与分批交货

交货期限是根据我们所知的情况尽最大努力提供的,仅为预计交货日期。这些内容不构成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客户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条件接收任何部分交货。

6. 故障、不可抗力、停业及运营限制、网络和服务器故障、病毒

对于因运营中断造成的损失,我们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因不可抗力(例如自然灾害、罢工、交通中断、交通延误、网络及服务器故障)所导致的损失,以及非因我们过失造成的连接和传输错误、其他故障,或教师及口译员缺席所导致的损失。在此类情况下,我们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如果因重要原因,我们必须在某些日子或特定时间段内全部或部分暂停或限制运营(尤其是在线服务),同样适用上述规定。

对于因病毒、木马、自动拨号程序、垃圾邮件或类似数据造成的损失,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我们定期对计算机系统(网络、工作站、程序、文件等)进行此类病毒和数据的检查。若通过远程数据传输(调制解调器)、电子邮件或其他远程传输方式交付文件,客户有责任对传输的数据和文本文件进行最终的病毒检测和数据核查。我们不承认任何索赔要求。电子传输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对于因电子传输导致的文本和数据损坏、缺失或丢失,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语言培训的特点

如果合同签订后因教师缺席导致课程无法进行,且我们在6个月内未能提供替代服务,则已支付的预付款可按比例退还给报名人。如果学员不接受替代方案,则无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课程费用。

7. 验收

接受服务或货物(包括部分交付)是客户的一项主要义务。如果客户未接收或拒绝接收货物,则无需另行催告,即视为构成迟延受领,并须对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承担责任。

劳务合同的特殊之处

承包商通过签署提交给他的项目进度报告,确认工程进度。此外,关于服务的验收,适用以下规定:

功能测试成功完成后,最迟应在交付成果后两周内,委托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验收。如果交付成果在所有关键方面均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则视为功能测试已成功完成。

如果客户尽管有验收义务却未立即声明验收,KERN AG 可以书面形式设定两周的期限,要求其提交该声明。如果KERN AG已在书面期限通知中提及此点,则除非客户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具体说明拒绝验收的理由,否则视为已验收。此外,若客户开始将交付成果投入实际使用,则视为验收完成。

8. 投诉

在商业往来中,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会受理投诉:对于明显缺陷,须在交付译文或提供服务后立即提出;对于可识别缺陷,须在对译文或服务进行必要核查后立即提出;对于隐蔽缺陷,须在发现后立即向我方提出,并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缺陷的具体情况。即使在非商业交易中,提出投诉也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详细说明缺陷。在商业及非商业交易中,若存在明显瑕疵,自译文交付或服务提供之日起两周后;若存在可识别的瑕疵,自译文交付或服务提供之日起四周后, 否则,自客户发现隐蔽瑕疵之日起满四周后,所有瑕疵异议均不予受理。对于经合理依据且已按规定提出异议的瑕疵,我们有权自行决定对译文或服务进行至少两次修改或重新制作。客户仍有义务接受已提供的服务并支付款项。

语言培训的特点

若对教师的教学表现有异议,必须在语言课程进行期间提出。您必须在课程进行期间尽早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并详细说明缺陷情况。语言课程结束后,将不再受理任何投诉。对于合理的投诉,我们有权最多更换两次教师。客户仍有义务接受已提供的服务并支付款项。

劳务合同的特殊之处

如果客户在功能测试过程中发现缺陷,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KERN AG。若服务存在重大缺陷,KERN AG将首先获得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补救的机会,且在此期间不影响其进一步主张权利。

9. 交货延迟、无法履行、解除合同及损害赔偿

在发生延迟履行、补救、可归责的履行不能以及其他情形时,客户仅在履行期限已严重逾期且其已设定合理宽限期的情况下,才有权解除合同或自行履行。在商业交易中,对于未能按时交付、未履行义务及赔偿责任,无论基于何种法律依据,我们均承担责任,但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情况除外;对于辅助人以及因轻微过失所致的情况,我们仅在违反了合同主要义务时承担责任,且不承担因缺陷导致的连带损害、其他间接损害及利润损失。此外,在商业及非商业交易中,若因轻微过失导致损害,赔偿责任限额为造成损害的货物或服务发票金额的两倍,且最高不超过两万欧元;而在商业交易中,若因辅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损害,赔偿责任限额为造成损害的货物或服务发票金额的三倍 ,且上限为三万欧元。本条款所述的赔偿责任始终仅限于在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典型直接损失。如果客户已投保损害险,赔偿责任限额将降至原金额的三分之一。客户须全面履行配合义务。他承诺在将我们提供的任何服务用于其他用途之前,须先检查该服务是否存在瑕疵以及是否适用于具体情况。如果客户未能全面且及时地履行其配合义务,对于由此产生的连带损失(例如印刷错误),我们不承担责任。

翻译中的特殊之处

如果客户希望发布翻译后的文本、将其用于广告宣传,或要求翻译采用特定风格,则在下单时必须针对拟发布的文本或广告文案的改编,提供明确的信息、术语表以及风格和文本规范。如果他在下单时未说明上述用途,而译文随后被发表或用于广告宣传,则他无权就因翻译错误或改编不当导致需重新发表或发布广告而产生的损失要求赔偿。在此情况下,我们保留就违反著作权法规的行为提出索赔的权利。客户必须在印刷前将校样发给我们审核。如果他在未经我们批准的情况下进行印刷,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且须对由此造成的连带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语言培训的特点

要求学员定期参加课程。对于企业培训和一对一课程,若在课程开始前至少48小时通知我们缺席,可免费改期,但需在约定课程结束后的六个月内补课。团体课程不退还缺课费用。若学员退课,我们保留按以下标准收取退课费的权利:课程开始前退课,收取总学费的25%;完成预订课时数不足一半时,收取50%;完成预订课时数达到一半或以上时,收取100%。因学员缺席或提前退课而产生的课程费用不予退还。

在我们的办事处上课时,我们对学员自带的衣物和贵重物品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样,对于在我们的营业场所内发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我们亦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随行或参加课程的儿童,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劳务合同的特殊之处

对于交付成果中可能存在的缺陷,KERN AG 将首先自行决定通过修复或重新制作的方式提供保修服务。如果经过至少两次补救尝试后,修复或重新制作仍未成功,买方有权要求减少价款或解除合同。若瑕疵仅属轻微,买方无权解除合同。对于非因故意造成的缺陷,保修期自相应的法定时效起算之日起为24个月。

10. 转让 

客户转让合同项下的权利须经我方书面同意。

11. 付款条款

除非另有约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往来中,我们要求客户须在发票日期后14天内付款,且不得扣除、扣留或抵销任何款项。付款义务由委托方承担。如果客户破产、拒绝付款,或者对其支付能力或付款意愿存在合理怀疑,我们可立即要求其支付账单。在此情况下,我们有权在收到付款后立即交付服务或货物,或选择解除合同。劳务费发票应在收到发票后以现金支付净额。除非另有约定,我们有权要求以现金支付实际发票金额或我们估算的发票金额作为定金。

已支付的款项不可撤销。如果约定分期付款,一旦客户连续两次或以上分期付款全部或部分逾期,则剩余款项将全部到期。客户关于款项抵扣的规定对我们不具有约束力。我们保留根据自身判断将付款用于抵扣到期应收款项及利息的权利。若发生逾期付款的情况,在给予合理宽限期后,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或因未履行合同而要求赔偿损失。此外,经事先通知,我们有权对所有尚未交付的货物行使留置权,或要求预付货款。逾期未付款的客户有义务应我们的要求,将已交付但仍处于保留所有权状态的货物交还给我们。此外,我们有权要求立即支付所有未结清的账单(包括尚未到期的账单及已延期支付的款项)。若发生逾期付款或延期付款的情况,我们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银行惯常的贷款利率计息。若超过发票中首次规定的付款期限,客户同意在商业交易中承担由此产生的按银行惯例计算的贷款利息。

对于直接通过我们网站下达的订单,以及其他订单,我们要求您通过信用卡预付相当于预计账单金额的定金。为此,客户在下单时需提供姓名、地址、发卡银行、信用卡号以及信用卡的有效期(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客户下单即视为授权我们通过信用卡收取定金或发票金额。

语言培训的特点

除非另有约定,所有课程形式的费用均须在报名时预先支付,且不得扣除、扣留或抵销。课程费用不包含教材费。

12. 所有权保留

在客户结清所有现有欠款之前,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所有相关权利)仍归我们所有。如果保留所有权的货物或服务与其他第三方物品或服务相结合或经过加工,我们将按保留所有权货物或服务与其他物品或服务的价值比例,获得新物品或服务的共有权。

我们保留对某些附带服务(如专业术语表、词汇集或词汇表的编制)所产生的任何成果的所有权利。如果这些成果的所有权已转让给客户,则客户应授予我们对这些工作成果的普通且可转让的使用权。我们有权复制、翻译、编辑这些定制的工作成果,并就此进行公开报道。使用权授予期限为不定期,且仅可在存在重大理由时予以终止。

如需由第三方使用或修改我们的服务,必须事先征得我们的同意。

13. 第三方权利

客户应确保,其向我们提供的信息、文件及其他物品不涉及任何第三方权利,且该等权利不会妨碍我们对其进行处理、利用、复制和/或发布处理结果。客户应使我们及我们的分包商免于承担因使用、处理、利用或复制此类信息、文件及其他物品或对其进行处理而引起的任何第三方索赔所产生的责任。

14. 保密

我们承诺对客户在合作过程中提供的、标注为机密的信息予以保密,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获知该等信息或文件,以及/或利用该等信息和文件。一旦保密信息已为公众所知、从而成为公共知识,或我们此前已知悉该信息,保密义务即告终止。我们原则上不会将客户的机密信息透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但为了提供服务,我们可能会委托第三方协助,前提是这些第三方已承诺对信息保密。保密义务自信息或文件提交给我们之日起三年后终止。

在客户与我们之间进行文本和数据的电子传输时,鉴于存在外部干预的可能性,我们无法保证绝对的保密性。如果处理某些文件时需遵守更严格的保密义务,客户有义务在下达订单时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这些要求,并在必要时提供所需使用的程序、代码和密码。

15. 商标使用权

客户授予我们一项简单的、非排他性的使用权,允许我们在全球范围内使用客户的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及文字图形商标(以下简称“商标”),并在宣传合作关系时进行复制。我们承诺仅将该品牌作为客户群参考信息的一部分进行使用和复制。我们承认客户对该商标享有的权利,并承诺绝不以任何方式侵犯这些权利。我们可以随时以电子形式索取该品牌标识(即适用于印刷和屏幕显示的版本)。我们只能按照客户指定的样式和颜色使用该品牌。

16. 禁止挖角

在客户最后一个项目完成后,未经我们许可,不得直接或间接雇佣、聘用或委托我们的正式员工及自由职业者,该禁令有效期最长为二十四个月。此外,不得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他们提出从事此类活动的要约。

17. 数据保护

客户特此同意,其数据将根据数据保护规定进行存储。请参阅 隐私政策

18. 适用法律

客户与我方之间的所有法律关系均适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且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

19. 履行地与管辖地

我方及客户义务的履行地为负责处理该事务的KERN办事处所在地;客户金钱债务的履行地为公司位于德国法兰克福的总部。唯一管辖地为德国法兰克福。

20. 效力

即使本一般条款和条件中的一项或多项条款自始无效或随后失效,其余条款的有效性不受影响。此时,应视为双方已达成一项最接近法律和经济目的的有效约定。本《一般条款与条件》的权威版本为德语版本。

21. 一般条款与条件的变更

本《一般条款与条件》可能会随时进行修改。如需获取本《一般条款与条件》的最新版本,请联系我们。

更新日期:2024年10月24日